“這么多筆運費錢是怎么進到曹某自己口袋里的?應當馬上調取該公司運利平臺的資金流水……”在辦理一起利用物流公司監管漏洞,通過“跑空單”的非法手段詐騙公司運費的報捕案件時,瓦房店檢察院承辦檢察官陷入沉思。
2022年1月至4月,犯罪嫌疑人曹某在擔任某物流公司業務員期間,因欠外債急需還錢,便伙同貨車司機利用制作虛假運單的方式騙取該公司墊付的運費,造成該物流公司損失共計48.95萬元,曹某獲利36.5489萬元。

受理曹某涉嫌詐騙一案后,承辦檢察官在多渠道了解和掌握涉案人員的具體情況,詳細準確厘清案件證據材料之間的疑點和矛盾后,檢察官發現還存在12名漏犯協助曹某實施了詐騙行為,于是在偵查提綱中明確了后續偵查方向,并要求將12名漏犯一并移送審查起訴。
承辦檢察官重點審查了涉案資金流轉去向,對曹某制作的28筆虛假訂單縱向梳理作案時間軸,橫向梳理參與各環節的人員,判斷證據是否環環相扣,完善了“交易網絡圖”。原來,曹某將虛假訂單提交后,經物流公司內審后發布到運利平臺上,待該公司墊付運費后,曹某再指定事先聯系好的貨車司機在運利平臺接單,于是便能在未實際產生物流業務的情況下,利用貨車行程軌跡空跑刷單,騙取該公司墊付的運費。事后接單的貨車司機扣除相關好處費后,再將剩余運費交給曹某。
最終,在承辦檢察官的不懈努力下,所有犯罪嫌疑人均主動退回贓款,被害物流公司損失的48.95萬元被全部追回,在幫助被害物流公司成功挽回全部損失的同時又化解了矛盾,彰顯了“檢察護企”的責任與擔當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