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只是幫人取幾個快遞,就能賺點零花錢,能有什么事?”——當心!你可能正在淪為電信詐騙犯罪的“工具人”!近日,河南修武縣人民法院就審結了這樣一起案件。村民王某接到“上線”電話,許諾給錢,讓其幫忙取幾個快遞并轉交,還特意叮囑“別多問、別多想”。王某明知包裹大概率“不干凈”,卻還是被小利誘惑,不僅自己干,還拉上了同村村民王某某一起“接活”。
2025年9月12日,兩人按照指示,輾轉多個快遞點和快遞柜,取走多個包裹。殊不知,這些包裹里裝的,正是詐騙分子用贓款購買的黃金!其中,在某個快遞柜取走的5個包裹,里面就有重量達160克,價值135960元的黃金。當天下午,兩人在再次取件時,被早已布控的民警當場抓獲。經查,兩筆涉案黃金總價值超30萬元,均是詐騙分子將詐騙資金兌換成黃金后,通過快遞轉移的贓物。
法院審理認為,王某、王某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予以轉移,其行為已構成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。最終,法院依法判決:被告人王某犯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四個月,并處罰金人民幣二萬元;被告人王某某犯掩飾、隱瞞犯罪所得罪,判處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二年,并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。
警方提醒:警惕任何“操作簡單、報酬豐厚”的取件、代收、轉賬等“兼職”,多半是陷阱;不幫助陌生人收取、轉移來源不明的物品或資金;增強法律意識,認清“間接參與”同樣要負法律責任,堅決不做犯罪“工具人”!
